
有些事情發生以後,
你最常說的不是「怎麼辦」,
而是,「如果當時……」
如果當時我再小心一點。
如果當時我沒有做那個決定。
如果當時我早一點發現。
如果當時我不要那麼急。
如果當時,我再多想一下就好了。
你知道事情已經發生了。
可是你的心,
卻一遍又一遍回到那個現場,
重新審判自己。
其實,做錯事情以後,
我們本來就需要負責。
該道歉的,道歉。
該賠償的,賠償。
該補救的,補救。
該承擔的,不逃避。
可是有一件事,
我們很容易弄混:
負責,跟懲罰自己,是兩回事。
閱讀全文 “事情已經發生,不必再用自責懲罰自己一次”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