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教會最累的,
有時候不是服事太多。
而是所有人,
都在小心翼翼地伺候一個人的情緒。
前陣子,有人私訊我:
「牧師,教會不是應該接納每一個人嗎?」
我說:「當然。」
他停了一下,又問:
「那如果這個人,已經把大家都弄得很受傷呢?」
我想這個問題,很多教會都遇過。
有一種人,開會不同意他,他說你針對他;
提醒他的問題,他說你論斷他;
不答應他的要求,他說教會沒有愛;
事情出了問題,永遠是別人的錯;
有人開始跟他保持距離,
他就說:「你們根本沒有基督的愛。」
最困難的是,
每當教會想認真處理,
總會有人出來說:
「算了啦,他很受傷。」
「多包容一點。」
「我們是基督徒耶!」
於是,大家繼續忍。
忍他的情緒,
忍他的指責,
忍他的控制,
忍他的傷害。
直到那些最願意忍耐的人,
一個、一個,安靜地離開。
然後教會才突然發現:
我們為了證明自己很有愛,
竟然讓最善良的人一直受傷。
這真的是耶穌要的愛嗎?
請先記住:難相處,不等於有問題。
這一點非常重要。
不要因為看到這篇文章,
腦袋立刻浮現某個名字:
「對!就是我們教會那個人!」
先等等。
有人個性直接,有人敏感;
有人堅持原則,有人不喜歡討好別人;
有人敢提出你不想聽的問題。
這些都不代表他有問題。
甚至有時候,
我們說一個人「難相處」,
只是因為他不願意照我們的意思相處。
所以真正的判斷標準,
不是:「我喜不喜歡他?」
而是:「他的行為,是否持續傷害別人?」
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
那就不能再用一句:「基督徒要彼此包容。」
把問題蓋過去。
教會最危險的誤區是:
把「接納」變成「縱容」。
我越來越相信:
每一個人都值得被愛,
但不是每一種行為都應該被接受。
這兩句話,一定要同時存在。
如果有人長期羞辱別人、
操控關係、
散播是非、
情緒勒索、
製造衝突,
教會卻只是對被傷害的人說:
「你要饒恕。」
「你要有愛。」
「你靈命要成熟一點。」
那麼我要問:
為什麼總是要求被傷害的人更屬靈,
卻很少要求傷害別人的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?
這不是小問題。
這可能是很多教會正在發生的事。
真正的恩典,
從來不是:「你不用改變」。
很多人把恩典理解成:
「神接納現在的我,所以你們也不能對我有任何要求。」
可是這不是完整的福音。
福音確實告訴你:
「你可以照現在的樣子來到耶穌面前。」
但福音也告訴你:
「耶穌愛你太深,不會讓你永遠停留在原來的樣子。」
耶穌對行淫時被抓的婦人說:
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」
多美。
但別忘了,後面還有一句:
「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約翰福音 8:11
前一句,是接納。
後一句,是改變。
兩句放在一起,才叫恩典。
所以我很喜歡這樣區分:
接納,是讓一個人有地方可以改變。
縱容,是讓一個人永遠不必改變。
有愛,不代表什麼都不能說。
耶穌很有愛。
但耶穌從來不是一位「你開心就好」的救主。
馬太福音18章談到弟兄犯罪時,
耶穌沒有說:「忍耐就好。」
祂反而教導門徒:去談。
不聽,帶一兩個人再談。
仍然拒絕面對,讓群體介入。
你發現了嗎?
聖經中的愛,從來沒有排除對質。
我們今天最大的誤解之一,
就是以為:「有愛=不能讓對方不舒服。」
不。
有時候真正的愛,
就是願意冒著被討厭的風險,
告訴一個人:
「我愛你,但你這樣傷害別人,不可以繼續。」
不要讓最善良的人,
永遠替最失控的人買單。
這是我最想提醒教會領袖的一件事。
有些教會,
80%的牧養時間,
都花在20%最會製造問題的人身上。
他一生氣,全部的人安撫他;
他說要離開,牧者立刻找他;
他抱怨,所有人聽他;
他製造衝突,大家開會處理。
可是那些忠心服事、安靜忍耐、從來不吵的人呢?
我們總覺得:「他們應該沒事。」
直到有一天,
他們真的累了。
然後沒有吵,沒有威脅,甚至沒有控訴。
只是安靜地說:「牧師,我想休息了。」
甚至,再也沒有回來。
很多人不是因為不愛教會才離開。
而是因為:他已經愛到沒有力氣了。
所以,教會需要學會一件事:界線。
請記得:界線不是愛的反面。
有時候,界線就是愛的形狀。
必要的時候,
可以暫停一個人的服事;
可以調整他的角色;
可以要求接受陪談與輔導;
可以限制某些權限;
面對持續而嚴重的傷害,
甚至需要進入教會紀律。
這不是把人趕出去。
而是在告訴他:
「我們仍然愛你,但愛你,不代表允許你繼續傷害別人。」
因為牧養一個人,不能以犧牲整個群體為代價。
所以,如果你問:
「牧師,教會到底該怎麼面對很難相處的人?」
我的答案是:
愛他,但不要縱容他。
接納他,但不要合理化他的傷害。
理解他的過去,但仍然要求他為今天的行為負責。
願意陪他改變,也要保護正在被他傷害的人。
但是,
文章看到這裡,
最危險的事情,就是我們開始想到別人。
「沒錯,就是某某某。」
「這篇一定要傳給我們小組長。」
「牧師真的應該看看!」
可是我想邀請你,
先不要急著轉傳。
先問自己一個問題:
如果別人眼中那個「很難相處的人」,其實是我呢?
如果我換了三間教會,三間教會都有問題;
換了五個小組,五個組長都不懂我;
每段關係最後都破裂,每一次都是別人對不起我;
也許有一天,
我們需要停止一直問:
「為什麼大家都這樣對我?」
開始禱告:
「主啊,有沒有什麼問題,
是祢已經提醒我很多次,
只是我一直不願意承認?」
這個禱告很痛。
卻可能是生命真正開始改變的地方。
因為成熟的基督徒,
不是永遠覺得:「別人需要改變。」
而是即使被提醒、被挑戰、被指出盲點時,
仍然有勇氣問:「主啊,我呢?」
最後,我想說:
教會真正的愛,
不是讓每個人都可以永遠做自己;
而是在恩典與真理裡,
讓我們都越來越像基督。
如果你只能選一個,
你覺得今天的教會更缺哪一個?
A|更多的接納
B|更清楚的界線
留言告訴我你的答案。
也歡迎把這篇文章,
分享給正在學習「愛與界線」的人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