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怎麼面對「很難相處的人」?

教會最累的,

有時候不是服事太多。

而是所有人,

都在小心翼翼地伺候一個人的情緒。

前陣子,有人私訊我:

「牧師,教會不是應該接納每一個人嗎?」

我說:「當然。」

他停了一下,又問:

「那如果這個人,已經把大家都弄得很受傷呢?」

我想這個問題,很多教會都遇過。

有一種人,開會不同意他,他說你針對他;

提醒他的問題,他說你論斷他;

不答應他的要求,他說教會沒有愛;

事情出了問題,永遠是別人的錯;

有人開始跟他保持距離,

他就說:「你們根本沒有基督的愛。」

最困難的是,

每當教會想認真處理,

總會有人出來說:

「算了啦,他很受傷。」

「多包容一點。」

「我們是基督徒耶!」

於是,大家繼續忍。

忍他的情緒,

忍他的指責,

忍他的控制,

忍他的傷害。

直到那些最願意忍耐的人,

一個、一個,安靜地離開。

然後教會才突然發現:

我們為了證明自己很有愛,

竟然讓最善良的人一直受傷。

這真的是耶穌要的愛嗎?

請先記住:難相處,不等於有問題。

這一點非常重要。

不要因為看到這篇文章,

腦袋立刻浮現某個名字:

「對!就是我們教會那個人!」

先等等。

有人個性直接,有人敏感;

有人堅持原則,有人不喜歡討好別人;

有人敢提出你不想聽的問題。

這些都不代表他有問題。

甚至有時候,

我們說一個人「難相處」,

只是因為他不願意照我們的意思相處。

所以真正的判斷標準,

不是:「我喜不喜歡他?」

而是:「他的行為,是否持續傷害別人?」

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

那就不能再用一句:「基督徒要彼此包容。」

把問題蓋過去。

教會最危險的誤區是:

把「接納」變成「縱容」。

我越來越相信:

每一個人都值得被愛,

但不是每一種行為都應該被接受。

這兩句話,一定要同時存在。

如果有人長期羞辱別人、

操控關係、

散播是非、

情緒勒索、

製造衝突,

教會卻只是對被傷害的人說:

「你要饒恕。」

「你要有愛。」

「你靈命要成熟一點。」

那麼我要問:

為什麼總是要求被傷害的人更屬靈,

卻很少要求傷害別人的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?

這不是小問題。

這可能是很多教會正在發生的事。

真正的恩典,

從來不是:「你不用改變」。

很多人把恩典理解成:

「神接納現在的我,所以你們也不能對我有任何要求。」

可是這不是完整的福音。

福音確實告訴你:

「你可以照現在的樣子來到耶穌面前。」

但福音也告訴你:

「耶穌愛你太深,不會讓你永遠停留在原來的樣子。」

耶穌對行淫時被抓的婦人說:

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」

多美。

但別忘了,後面還有一句:

「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約翰福音 8:11

前一句,是接納。

後一句,是改變。

兩句放在一起,才叫恩典。

所以我很喜歡這樣區分:

接納,是讓一個人有地方可以改變。

縱容,是讓一個人永遠不必改變。

有愛,不代表什麼都不能說。

耶穌很有愛。

但耶穌從來不是一位「你開心就好」的救主。

馬太福音18章談到弟兄犯罪時,

耶穌沒有說:「忍耐就好。」

祂反而教導門徒:去談。

不聽,帶一兩個人再談。

仍然拒絕面對,讓群體介入。

你發現了嗎?

聖經中的愛,從來沒有排除對質。

我們今天最大的誤解之一,

就是以為:「有愛=不能讓對方不舒服。」

不。

有時候真正的愛,

就是願意冒著被討厭的風險,

告訴一個人:

「我愛你,但你這樣傷害別人,不可以繼續。」

不要讓最善良的人,

永遠替最失控的人買單。

這是我最想提醒教會領袖的一件事。

有些教會,

80%的牧養時間,

都花在20%最會製造問題的人身上。

他一生氣,全部的人安撫他;

他說要離開,牧者立刻找他;

他抱怨,所有人聽他;

他製造衝突,大家開會處理。

可是那些忠心服事、安靜忍耐、從來不吵的人呢?

我們總覺得:「他們應該沒事。」

直到有一天,

他們真的累了。

然後沒有吵,沒有威脅,甚至沒有控訴。

只是安靜地說:「牧師,我想休息了。」

甚至,再也沒有回來。

很多人不是因為不愛教會才離開。

而是因為:他已經愛到沒有力氣了。

所以,教會需要學會一件事:界線。

請記得:界線不是愛的反面。

有時候,界線就是愛的形狀。

必要的時候,

可以暫停一個人的服事;

可以調整他的角色;

可以要求接受陪談與輔導;

可以限制某些權限;

面對持續而嚴重的傷害,

甚至需要進入教會紀律。

這不是把人趕出去。

而是在告訴他:

「我們仍然愛你,但愛你,不代表允許你繼續傷害別人。」

因為牧養一個人,不能以犧牲整個群體為代價。

所以,如果你問:

「牧師,教會到底該怎麼面對很難相處的人?」

我的答案是:

愛他,但不要縱容他。

接納他,但不要合理化他的傷害。

理解他的過去,但仍然要求他為今天的行為負責。

願意陪他改變,也要保護正在被他傷害的人。

但是,

文章看到這裡,

最危險的事情,就是我們開始想到別人。

「沒錯,就是某某某。」

「這篇一定要傳給我們小組長。」

「牧師真的應該看看!」

可是我想邀請你,

先不要急著轉傳。

先問自己一個問題:

如果別人眼中那個「很難相處的人」,其實是我呢?

如果我換了三間教會,三間教會都有問題;

換了五個小組,五個組長都不懂我;

每段關係最後都破裂,每一次都是別人對不起我;

也許有一天,

我們需要停止一直問:

「為什麼大家都這樣對我?」

開始禱告:

「主啊,有沒有什麼問題,

是祢已經提醒我很多次,

只是我一直不願意承認?」

這個禱告很痛。

卻可能是生命真正開始改變的地方。

因為成熟的基督徒,

不是永遠覺得:「別人需要改變。」

而是即使被提醒、被挑戰、被指出盲點時,

仍然有勇氣問:「主啊,我呢?」

最後,我想說:

教會真正的愛,

不是讓每個人都可以永遠做自己;

而是在恩典與真理裡,

讓我們都越來越像基督。

如果你只能選一個,

你覺得今天的教會更缺哪一個?

A|更多的接納

B|更清楚的界線

留言告訴我你的答案。

也歡迎把這篇文章,

分享給正在學習「愛與界線」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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