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當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。」
—— 羅馬書 12:1
不是只有站上講台的人,
才叫奉獻。
不是只有把奉獻袋放進錢的人,
才叫愛神。
真正的奉獻,
是星期一到星期六,
你仍然選擇活出屬神的樣子。
你說的每一句話,
你做的每一個決定,
你對家人的態度,
你對工作的誠實,
你面對誘惑時的選擇……
都是一場沒有聚光燈的敬拜。
很多人以為,
神要的是你多做一點。
其實,
神更在乎的是:
你願不願意,
把自己交給祂。
因為神從來不是要你的零碎時間,
祂要的是你的整個生命。
真正的信仰,
不是偶爾感動一次。
而是每天醒來都願意說:
「主啊,今天的我,也屬於祢。」
當生命成為活祭,
你會發現,
被改變最大的,
不是世界。
而是你自己。
神不要一場短暫的熱情,
祂期待的是一生持續的獻上。
如果今天只能帶走一句話,
願你記得:
把生命交給神的人,
不是失去了自己;
而是真正找到了自己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