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我賜給他們永生。」
約翰福音 10:28
你可能一直以為,
要先成為一個夠好的基督徒,
上帝才會更愛你。
所以你努力禱告、努力服事、努力改變,
跌倒了就自責,
軟弱了就覺得自己不配,
甚至懷疑:
「像我這樣的人,真的可以得救嗎?」
可是耶穌沒有說:
「你表現夠好,我就給你永生。」
「你不再軟弱,我就接納你。」
「你證明自己,我才愛你。」
祂只說了一句:
「我賜給他們永生。」
注意那個字
「賜。」
不是賣給你。
不是交換給你。
不是等你達標才給你。
是賜給你。
原來永生從來不是優秀基督徒的獎牌,
而是耶穌送給屬祂之人的禮物。
這也意味著,
你不需要一直證明自己值得被愛,
不需要因為一次失敗,
就懷疑上帝是不是不要你;
也不需要等到自己完全改好了,
才敢走到祂面前。
上帝真正期待的,
不是你拼命把自己變成「配得恩典的人」。
而是你願意相信祂、接受祂,
然後因為被愛,開始活得不一樣。
不是你夠好了,所以得到永生;
是你領受了生命,才開始學習活得更好。
所以今天,
別再一直問:
「我到底夠不夠好?」
換一個問題:
「既然耶穌已經把這份生命賜給我,
我今天,要怎麼活出一個被恩典改變的人?」
你不是在努力賺取永生。
你是在學習活出,
那份已經白白賜下的生命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