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有一個基督徒問我:
「牧師,我有一個問題一直不敢問。」
「我們不是相信耶穌已經赦免我們的罪嗎?」
「那為什麼每天禱告還要認罪?」
他停了一下,又問:
「如果有一個罪,我忘記認了呢?」
這句話,
其實藏著很多基督徒心裡很深的焦慮。
昨天發脾氣,認罪。
今天說錯話,認罪。
剛剛嫉妒別人,認罪。
晚上禱告以前,
再努力回想一次:
「主啊,我今天還有沒有什麼忘記認的?」
久了以後,
信仰變得很像每天晚上都要跟上帝「對帳」。
甚至害怕:
萬一漏掉一筆,上帝是不是就不赦免我了?
如果你也曾經這樣想,
我想告訴你:
福音,不是一張等著你每天結清的帳單。
我們最大的誤會,
是把「認罪」當成交換赦免。
很多人心裡其實有一套公式:
我認罪 → 上帝赦免。
所以認得越仔細,越安心。
漏掉一個,心裡就開始不安。
可是如果赦免取決於「你有沒有把所有罪都想起來」,
那麼我們恐怕沒有任何一個人能真正安心。
因為最大的問題是:
你甚至不知道自己忘記了什麼。
我們生命裡一定有自己沒有察覺的驕傲、
冷漠、自私、傷害與偏見。
如果救恩建立在「我必須完整列出自己的罪」,
那沒有人能確定自己到底有沒有列完。
福音卻不是這樣。
不是因為你把罪認得夠完整,
耶穌才赦免你。
而是因為基督已經為你付上代價,
你才終於可以不再躲藏。
所以,
罪既然蒙赦免,為什麼還要認罪?
因為:赦免,不代表我們不再需要改變。
想像一個孩子做錯事情。
爸爸仍然愛他。
他沒有因為犯錯,
就突然失去兒子的身分。
可是,
難道因為「爸爸反正還是愛我」,
他就不需要說對不起嗎?
不是。
恰恰因為他知道這段關係不會輕易被丟棄,
他才有勇氣承認:
「爸爸,我錯了。」
這句「我錯了」,
不是為了重新取得兒子的資格。
而是因為他珍惜這段關係。
所以我很喜歡這樣理解:
認罪,
不是每天重新成為上帝的孩子;
而是每天學習更像上帝的孩子。
聖經所說的認罪,
不只是「報告罪名」。
約翰一書1:9說:
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
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
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
「認罪」很重要的一層意思,
是:
我開始同意上帝對這件事情的看法。
我不再把傷害別人叫作「我只是比較直接」。
不再把控制叫作「我是為你好」。
不再把嫉妒叫作「我只是看不慣」。
不再把驕傲叫作「我只是有原則」。
不再把冷漠叫作「我不想惹麻煩」。
有一天,
我終於願意站在上帝面前說:
「主啊,我不再替自己找理由了。
這件事,我真的錯了。」
這才是認罪真正開始改變生命的地方。
悔改,
也不是一直覺得自己很糟。
這一點非常重要。
有些人認罪很多年,
卻沒有真正經歷恩典。
因為他一直停留在:
「我很糟。」
「我怎麼又失敗了?」
「上帝一定對我很失望。」
但悔改不是坐在原地一直責備自己。
悔改,是轉身。
發現走錯了,
就重新轉向上帝。
該道歉的,道歉。
該停止的,停止。
該修復的,修復。
該尋求幫助的,
就勇敢尋求幫助。
所以真正的悔改,
不只是:
「主啊,對不起。」
而是:
「主啊,我願意跟祢往另一個方向走。」
每天認罪,
會不會代表我不相信上帝已經赦免?
關鍵不在於你「有沒有每天認罪」。
而在於:
你為什麼認罪?
如果你認罪是因為害怕:
「萬一有一個罪沒有說,上帝就不要我了。」
那麼你需要重新認識福音。
但如果你的認罪是:
「主啊,謝謝祢仍然愛我。
今天我又看見自己需要改變的地方,求祢幫助我。」
那不是不相信赦免。
反而是因為你相信:
我已經被愛,所以我不必再躲。
最後,
我特別想提醒一件事:
很多基督徒很會認罪,
卻不太會接受赦免。
禱告的時候說:
「主啊,求祢赦免我。」
禱告結束以後,
又把昨天、前年、十年前的失敗全部背回去。
甚至上帝已經赦免了,
自己卻還在心裡判自己無期徒刑。
如果你已經真誠認罪、願意悔改,
那麼請你也學習相信:
恩典是真的。
不要認完罪,又把罪疚帶回家。
不要一直用痛苦證明自己真的後悔。
十字架不是告訴你:
「你的罪沒什麼大不了。」
十字架是告訴你:
你的罪確實嚴重,
但上帝的恩典比你的罪更大。
所以,
認罪不是一直回頭證明自己有多糟。
悔改,是重新轉身,
相信上帝的恩典仍然比我的失敗更大。
成熟的信仰,
不是終於變成一個永遠不犯錯的人。
而是有一天,
你越來越能誠實地說:
「主啊,我錯了。」
同時也越來越敢相信:
「但我仍然可以回家。」
因為基督徒持續認罪,
不是因為十字架的赦免不夠。
恰恰是因為十字架已經夠了,
我們才終於不必躲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