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如果我一直不信,
你還會找我嗎?
有個慕道朋友突然問我:
「牧師,如果我最後還是沒有信耶穌,
你們還會繼續跟我做朋友嗎?」
我愣了一下。
他說,這段時間很多基督徒對他很好。
約他吃飯、關心工作、陪他聊天、邀請聚會。
可是聚會去了幾次以後,
問題開始出現:
「你覺得什麼時候可以決志?」
「要不要參加受洗班?」
「你都來這麼久了,還有什麼不能相信的?」
他笑著說:
「有時候我會懷疑,
你們是真的喜歡我,
還是只是希望我信耶穌?」
那一刻,我突然發現:
我們明明想把「好消息」帶給人,
為什麼有時候,
卻讓人感覺自己像是一張等待成交的訂單?
福音不是商品,
人也不是業績。
教會當然要傳福音。
如果我們真的相信耶穌基督是生命的盼望,
我們自然會希望家人、朋友,
也能認識這份恩典。
問題從來不是「要不要傳」。
真正需要思考的是:
我們把人當成「人」,
還是當成「福音對象」?
有時候,
我們的傳福音模式很像業務流程。
先建立關係,
再創造機會,
接著分享見證,
然後邀請聚會,
最後期待決志、受洗。
於是我們開始計算:
帶了幾個人?
來了幾次?
決志了沒有?
受洗了沒有?
久了以後,
一個人的生命,
可能不知不覺變成了一個數字。
但福音不是商品。
人,也不是業績。
耶穌遇見人的方式,
常常不是先問:
「你願不願意加入我的團體?」
祂看見撒該,走進他的家。
祂遇見撒瑪利亞婦人,坐在井邊聽她生命的故事。
祂遇見被眾人定罪的婦人,沒有跟著人群拿起石頭。
甚至那位富有的少年官最後轉身離開時,
耶穌也沒有追上去降低門檻,只為了留下他。
馬可福音記下一句很重要的話:
「耶穌看著他,就愛他。」
注意那個次序。
不是他答應跟隨耶穌,
耶穌才愛他。
而是當他還沒有做出我們期待的決定以前,
耶穌已經愛他。
這可能也是今天傳福音最需要重新學習的事。
我們可以邀請,但不要施壓。
我們可以分享,但不要操控。
我們可以說出自己的信仰,
也要允許對方說:「我還沒有辦法相信。」
我們可以陪一個人走向耶穌,
卻不能替他決定,
什麼時候應該相信。
因為真正的福音,
不是「我終於把你帶進教會了」。
而是:
即使你現在還沒有進教會,
我仍然願意好好愛你。
真正考驗我們的甚至不是:
「他什麼時候信主?」
而是:
如果他最後沒有信主,
我還會不會繼續關心他?
如果答案是否定的,
那麼我們需要問:
我們愛的究竟是這個人,
還是我們期待從他身上得到的「成果」?
傳福音不是把一個人變成我的成果,
而是在他還沒有相信以前,
就讓他知道:
你值得被愛,也值得被好好對待。
也許福音早就開始了,
也許我們不需要那麼急著問:
「你什麼時候要信?」
可以先問:
「你最近過得好嗎?」
不需要每一次見面,
都想辦法把話題轉到信仰。
有時候只是吃一頓飯、
聽完一個故事、
陪他走過一段低潮。
因為我們相信,
真正使一個人生命改變的,
不是我們多會說服人,
而是上帝自己在人生命中的工作。
我們負責分享,
我們負責陪伴,
我們負責真誠地活出所相信的福音。
至於生命什麼時候開花,
交給上帝。
所以下一次傳福音以前,
先問自己一個問題:
如果這個人最後沒有成為基督徒,
我還願意愛他嗎?
如果答案是:「我願意。」
那麼,也許福音已經開始了。
因為他終於從一個基督徒身上看見:
原來你愛我,不是因為想得到我。
而是因為,我本來就值得被愛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