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,
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。」
約翰福音 12:32
你有沒有發現:
真正改變一個人的,
往往不是你把道理講得多清楚,
而是他終於遇見了一份,
即使知道他的全部,
仍然願意愛他的愛。
耶穌沒有說:
「我要說服萬人來相信我。」
祂說:
「我要吸引萬人來歸我。」
而祂吸引人的地方,
竟然不是王宮,不是掌聲,
不是權力,而是十字架。
在那裡,人看見一位願意為自己受傷的上帝;
看見自己最狼狽的時候,仍然沒有被放棄;
看見原來上帝不是站在遠處要求我們變好,
而是親自走進人的痛苦,把我們帶回祂身邊。
所以,信仰真正的力量,
從來不是「你一定要相信我說的」。
而是:
當一個人從你身上看見基督的愛,
他會開始想知道,
究竟是怎樣的耶穌,
讓你可以這樣愛人?
別急著把人拉進教會。
別急著證明自己的信仰是對的。
先好好愛一個人。
因為最有力量的福音,
不是把人「說服」到耶穌面前,
而是當基督被高舉,
人被祂的愛吸引,
自己想走回祂身邊。
十字架真正震撼人的,
從來不是死亡,
而是有人愛你
愛到願意為你捨命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