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牧師,我昨天又被打了。」
她傳來這一句話,我愣住了。
接著,手機跳出一長串訊息。
「我最近每天都睡不好,很焦慮,很煩躁。」
「昨天我們又吵架了,
他冷冷地說:
『我不想理妳,我想離婚。』」
「可是當我真的提離婚,
他又生氣地說:
『妳到底要不要離婚?
妳讓我壓力很大!』」
她最後寫了一句,
讓我久久無法回覆。
「牧師,我常常想到,
如果從高樓跳下去,
是不是一切就結束了……」
可是,
真正困住她的,
不只是丈夫。
而是另一個更深的聲音。
「我是基督徒。」
「聖經不是說不能離婚嗎?」
「如果我報警,是不是表示我沒有信心?」
「如果我離開,他們會不會說,是我沒有忍耐?」
她不是害怕離婚。
她是害怕,
離婚之後,
上帝也不要她了。
如果你正在讀這篇文章,
我想先告訴你一句話:
神從來沒有要你,
用自己的生命,
去證明自己的信仰。
這幾年,
身為牧師,
我發現一件令人心痛的事。
很多受害者,
不是先被拳頭打倒。
而是先被一句話打倒。
「妳再忍耐一下。」
「妳要多禱告。」
「神討厭離婚。」
「妻子要順服丈夫。」
這些話,
放在正確的處境裡,
都有它的聖經基礎。
可是,
如果把它們拿來要求
一位長期遭受家暴的人繼續留下,
那就不是福音,而是另一種傷害。
很多人以為,
信仰就是一直忍耐。
但真正的問題是:
神到底要我們忍耐什麼?
聖經要我們忍耐苦難。
卻沒有要我們縱容罪惡。
聖經要我們饒恕。
卻沒有要我們放棄界線。
聖經要我們彼此相愛。
卻沒有允許任何人,
用愛的名義傷害另一個人。
有人問我:
「牧師,他也是基督徒,他只是情緒不好。」
我要回答:
情緒不好,不是暴力的理由。
有人說:
「可是他每次都會道歉。」
我要回答:
真正的悔改,
不是一直說對不起,
而是停止傷害。
有人問:
「那我可以報警嗎?」
我的答案是:
可以。
因為保護自己,不是不屬靈。
而是尊重神所賜的生命。
有人問:
「那我可以申請保護令嗎?」
我的答案還是:
可以。
因為法律存在,
不只是懲罰罪惡,
也是保護受害者。
有人又問:
「那牧師,你支持離婚嗎?」
我支持的,不是離婚。
我支持的是:
沒有任何一個人,
應該活在暴力裡。
婚姻,是神設立的。
但暴力,不是。
真正破壞婚姻的人,
不是那個尋求保護的人。
而是那個一次又一次,
用暴力踐踏婚約的人。
今天,
我反而想問所有基督徒一個問題。
如果今天被打的人,是你的女兒。
如果今天被羞辱的人,是你的媽媽。
如果今天被威脅的人,是你的妹妹。
你還會對她說:
「妳再忍耐一下。」
還是,
你會立刻衝過去保護她?
如果你的答案是後者。
那麼,
也許我們終於開始明白,
耶穌會怎麼做。
真正的信仰,
不是叫受傷的人繼續忍耐;
真正的信仰,
是在罪惡發生時,
勇敢保護生命,
並陪伴人走向真正的醫治。
如果今天,
你正在一段充滿
暴力、恐懼、羞辱與控制的關係裡。
請你記得:
你不是沒有信心。
你也不是失敗的基督徒。
更不是神放棄的人。
如果你的生命正受到威脅,
請勇敢尋求幫助。
向值得信任的
家人、朋友、牧者、社工、諮商師求助。
必要時,請報警、申請保護令,
先離開危險的環境。
這不是背叛婚姻。
而是在保護神交給你的生命。
最後,
我想把這個問題,
也留給每一位教會領袖與基督徒。
當一位受傷的人向教會求助時,
我們是用經文堵住她的眼淚?
還是像耶穌一樣,
先伸出手,扶起她,再陪她走向真理?
因為真正的教會,
不是要求人帶著傷口繼續忍耐。
而是讓每一個受傷的人,
都能在恩典裡重新站起來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