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

「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」

路加福音 23:43

你有沒有想過:

一個人到底要錯到什麼程度,

才算「來不及了」?

有一個人,

人生幾乎已經沒有明天。

他不是跪在教堂裡,

不是正在努力改過自新,

而是被釘在十字架上,

等待死亡的強盜。

他沒有時間重新做人。

沒有機會補償曾經傷害過的人。

沒有辦法用往後十年的好行為,

證明自己真的改變了。

他只剩下人生最後的一點時間。

可是,就在那裡,

他轉向身旁的耶穌。

而耶穌沒有翻他的舊帳,

沒有說:「你現在才知道錯?」

也沒有說:「如果早十年悔改就好了。」

耶穌只給了他一句,

足以改變永恆的話:

「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」

原來,

恩典不是給「來得及的人」,

而是給「願意回頭的人」。

你可能錯過很多機會,

走過很多冤枉路,

做過一些連自己都無法原諒自己的事。

你甚至可能覺得:

「我都這樣了,神還會要我嗎?」

十字架上的答案是:會。

只要你還願意轉向祂,

就不要替上帝宣布:

「我的人生沒救了。」

因為在耶穌那裡,

再晚的回頭,仍然叫回家。

你無法改寫已經發生的昨天,

卻可以決定今天,

你的心要轉向哪裡。

真正可怕的不是走錯太久,

而是明明還能回頭,

卻以為自己已經沒有資格。

如果你身邊也有一個人,

正在覺得「我的人生太晚了」,

把這句話送給他:

只要還願意轉向神,

恩典,就永遠不嫌太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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